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延长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事宜的指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4日发布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延长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事宜的指引。根据指引,已取得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企业,如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外债发行的,可在有效期届满的2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关于延长有效期的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效期可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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