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

  今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姜喜运等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案。对被告人姜喜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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