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就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统一,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起草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xpl@pb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邮编:10008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信息披露”字样。

  4.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74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

     附件1: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标签: 信息披露 债券 意见 征求意见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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