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征求意见 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财政部网站12月3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认为,《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包括此前市场关注的白酒税率也没有发生变化。此外,设置对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衔接性条款有助于推动下一步消费税改革。

  相关改革要求已落实

  《征求意见稿》公布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在征收范围、环节、税率等方面有较大区别,根据消费税历次政策调整和改革情况进行了修订,与实际征收情况相符。目前,消费税相关改革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成熟。

  在税收征管方面,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一日、三日和五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此外,《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消费税共治条款,明确相关部门需要配合税务机关消费税管理活动,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利于维护健康公平的消费税法制环境,也有利于后续消费税改革的顺利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意味着白酒并未加税,此前的传闻不攻自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消费税能够成为国家引导消费行为、调节消费结构,进而促进产业(港股02611)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花长春认为,从议价能力来看,龙头厂商因为在与经销商的利润分配上占据更大优势,改革有望使行业龙头厂商获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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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