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做到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促进有效投资和加强风险防范有机结合。
会议提出,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将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由25%降至20%。对补短板的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最低比例,下调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表示:
1、1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下调部分基建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基建稳增长加码。上一次基建项目资本金比例下调在2015年9月,政策调整后相关领域的基建投资增速止跌企稳。
2、用水上运输业代表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道路运输业代表公路,铁路运输业代表铁路,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表生态环保,公共设施管理业代表社会民生项目,五个行业2018年投资完成额12.83万亿。按资本金最大下调比例5%计算,最多可减少资本金6417亿。
3、基建项目可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可能是指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4、政策此前已经允许专项债所募集资金作为部分重大基建项目的资本金,此次又放松资本金要求。后续稳基建的重点,可能转向解决配套资金问题,包括政策性银行加大贷款支持等。

本文来源:金融界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