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0月25日讯 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集中财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制度安排。据云南省财政厅公开发布的信息,截至2019年9月底,云南省已下达88个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71.18亿元,四年累计筹措整合资金超1400亿元,确保有足够的“真金白银”支持脱贫攻坚。
2016年,云南省专门印发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确提出,2016―2020年,通过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10%,统筹省本级专项收入20%、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等五个渠道,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打折扣,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从2016年的28.15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62.96亿元,增长2.24倍,年均增长30.78%。
针对贫困县整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能整”“不敢整”“难落实”等问题,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云南省印发了《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从省级源头开展实质性整合,要求涉农资金按照60%的扶贫因素、40%的行业因素进行分配,推动资金和项目向贫困程度最深、脱贫攻坚任务最重、工作最扎实的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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