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30日讯 民政部近日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审核确认办法》)引发关注。在28日举行的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对新规亮点作出解读。
这些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审核确认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重病人员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取消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区分
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审核确认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地方逐步减少低保工作的城乡差异,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
明确低保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审核确认办法》要求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4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支持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
《审核确认办法》在第二条规定中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民主评议不再是必须环节
为了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同时,为了防止少数地区“以评代核”、“以评代认”,《审核确认办法》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仅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可以开展民主评议。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为更好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督促低保基层经办人员依规履职尽责,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审核确认办法》还新增“管理和监督”一章,从加强监督、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举报核查、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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