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2021年4月23日)
上海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浦东开发开放掀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崭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浦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供了最鲜活的现实明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为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引领带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更好服务全国大局和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浦东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二)战略定位。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重要通道,构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发挥龙头辐射作用,打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窗口。
——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改革举措的有机衔接和融会贯通,推动各项改革向更加完善的制度靠拢。从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全面拓展,率先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
——自主创新发展的时代标杆。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找准政府和市场在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产业链水平中的着力点,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带动全国产业链升级,提升全球影响力。
——全球资源配置的功能高地。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配置全球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核心区,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率先构建高标准国际化经贸规则体系,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的功能高地。
——扩大国内需求的典范引领。着力创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引领带动国内成为在全球具有强大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影响力的城市重要承载区,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的全球典范,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璀璨明珠。
二、全力做强创新引擎,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
面向世界集群。在总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实施经验基础上,研究在浦东特定区域对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浦东特定区域开展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同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加强分工协作,突破一批核心部件、推出一批高端产品、形成一批中国标准。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重要枢纽。依托长三角产业集群优势,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孵化基地。
(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探索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投入机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依章程管理、综合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为基础的管理模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浦东设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允许将科研工艺设备设计费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设计工作支出可列支设计费。国家在浦东设立的研发机构可研究适用上海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相关规定。
三、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激活高质量发展和数据交易所,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
四、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高质量产品供给、高效率资金供给,更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十)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验田”作用,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相关成果具备条件后率先在浦东全域推广实施。在浦东开展制度型开放试点,为全国推进制度型开放探索经验。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在浦东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特定区域适用。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电子账册管理。围绕战略性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推进终端非接触式智能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建立快速有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八、树牢风险防范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完善与更大力度改革开放相匹配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到防风险与促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十二)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框架,探索与国际金融体系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在现行监管框架下,依法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活动。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宏观审慎评估和协调联动体系。完善企业、政府、第三方专业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加大离岸贸易真实性审核力度。
(二十三)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大公共卫生应急专用设施建设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突发疫情管控、应急物资保障、重大疾病救治、防控救治科研的体系和能力建设。与长三角地区统筹共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完善应对重大疫情医疗互助机制,建立长三角地区专家库,建设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平台,推进负压病房等医疗资源共享共用。
(二十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建立城市5G安全智慧大脑,健全港口和机场安全、大面积停电、自然灾害等预警机制,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强重大风险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九、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一流党建引领浦东发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大力营造敢担当、勇负责、善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比照经济特区法规,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足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规定,在浦东实施。对暂无法律法规或明确规定的领域,支持浦东先行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按程序报备实施,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以法规规章等形式固化下来。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凡涉及调整适用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十七)完善实施机制。建立中央统筹、市负总责、浦东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各方面做好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研究制定和推进实施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能放尽放原则赋予浦东更大改革发展权,上海市要加强对浦东的指导服务,浦东新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在政策举措落地实施中加强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完)

本文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