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所:减免民营企业和重点疫区机构相关费用

  为充分发挥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支持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决定减免民营企业相关费用。现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国家政策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的发行登记费、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

  二、对投资人在一、二级市场认购和交易民营企业所发债券产生的结算过户费,100%全额减免。

  三、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创设初始登记服务费,100%全额减免,支持专业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融资增信。

  四、以上费用减免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有效。自生效日起,市场参与者已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上海清算所将退还适用上述规定的减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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