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发价格提醒告诫书:不得哄抬物价 超量囤积商品

  1月2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二次价格提醒告诫书,提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超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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